食品級硝酸鈉
Sodium Nitrate
編碼 GB 09.001;INS 251
性狀 無色透明結晶或白色結晶性粉末,可稍帶淺色,無臭、味咸、微苦。相對密度2.261,熔點306.8
℃,沸點380℃(分解),在潮濕空氣中易吸濕,易溶于水(90g/100mL),微溶于。10%水溶液呈中性,高熱時分解成亞硝酸鈉(0.8%)。
本品在細菌作用下可還原成亞硝酸鈉,并在酸性條件下與肉制品中的肌紅蛋白生成玫瑰色的亞硝基肌紅蛋白而護色。同時對肉品中的厭氧性芽孢有抑制作用。
制法
(1)天然智利硝石用水萃取、過濾、濃縮、結晶制得。
(2)用堿吸收生產(chǎn)硝酸的尾氣,經(jīng)硝酸轉化,加堿中和后蒸發(fā)、結晶制得。
質量標準
鑒別方法 本品呈鈉鹽反應及硝酸鹽反應。
1.鈉鹽反應 參見。
2.硝酸鹽反應
(1)取本品溶液(1+5)加等體積,充分搖勻。冷卻后加亞鐵試液(亞鐵8g加入新煮沸、冷卻的水100mL溶解而成),分層時界面生成暗褐色環(huán)。
(2)在本品溶液中加及銅片,加熱時產(chǎn)生黃褐色氣體。
(3)加溶液(1+300)于本品的碳酸酸性溶液中,溶液的紅紫色不退(區(qū)別于亞硝酸鹽)。
毒理學依據(jù)
1.LD50 大鼠口服3236mg/kg體重;
兔口服2680mg/kg體重。
2.GRAS FDA-21CFR 171.170。
3.ADI 0~5mg/kg(FAO/WHO,1994)。
4.毒性 硝酸鹽的毒性作用主要是它在食物中、水中或在胃腸道內,尤其是在嬰幼兒的胃腸道內被還原成亞硝酸鹽所致。參見亞硝酸鹽。
使用 護色劑、防腐劑。
1.使用注意事項
(1)本品為強氧化劑,可因加熱或磨擦著火。
(2)6個月以內幼兒對本品很敏感,在胃腸道內尚可被還原成亞硝酸鈉,故不應加入嬰幼兒食品中。
2.使用范圍及使用量
(1)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GB 2920-1996)規(guī)定:肉類制品使用量為0.50g/kg。殘留量以亞硝酸鈉計肉制品不得超過0.03g/kg。
(2)FAO/WHO(1993)規(guī)定:可用于熟腌火腿、熟豬前腿肉,使用量為500mg/kg(單用或與硝酸鉀并用,以硝酸鈉計);一般干酪為500mg/kg(單用或與硝酸鉀并用)。
3.實際使用參考 實際使用時,可將本品與食鹽、砂糖、亞硝酸鈉按一定配方組成混合鹽,在肉類腌制時使用。因本品需轉變成亞硝酸鈉后方起作用,為降低亞硝酸鹽在食品中的殘留量,我國已不再用于肉類罐頭,對肉類制品亦應盡量將其用量降到水平。